浠水县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3月12日)

浠水县医疗机构、超市、农贸市场等

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病毒监测结果

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超市、农贸市场、公共交通、餐饮行业、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重点人群感染风险,2021年3月6日至2021年3月12日,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在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中采集冷冻食品、环境和从业人员样本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工作。

共采集样本2080份,其中,对县红十字会医院、巴河镇卫生院二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隆源超市、黄商汪岗商贸中心、明辉购物广场等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250份,对恒发菜市场、南城菜市场、汪岗镇食品所等采集食品和环境样本120份,对县环通客运站、乡镇客运站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食鲜酒楼、云吞饺子店、汪岗镇航宇美食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50份,对县污水处理厂采集污水和环境样本10份,对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农贸市场、超市、快递物流、医疗机构、公共交通等场所从业人员采集样本1450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广大市民外出时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尽量减少去公共场所,减少人员聚集,要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1米线)、注意咳嗽礼仪、食品生熟分制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建议不要购买和网购进口冷冻冷藏食品等商品,购买冷冻冷藏食品等商品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及时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置和手卫生。同时,要及时接种流感、水痘、新冠病毒等疫苗,预防春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