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成功救助并放归两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

5月28日下午,县林业局在山林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将一只红隼与一只领鸺鹠成功放归自然,助力珍稀鸟类重返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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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县林业局先后接到两起野生动物救助报告。经专业鉴定,被救助的分别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和领鸺鹠。工作人员迅速启动救助程序,第一时间将它们移送至专业公益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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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 刘爱明:红隼是一种小型的褐色隼,它的典型特征是背部和胸部呈现褐色,腿是黄色的。领鸺鹠最典型的特征是虹膜呈现黄色的,颈环浅色,没有耳羽束的一种鸟类。经过我们鉴定,以上两只鸟类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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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照料,两只鸟类各项体征恢复良好,达到放归标准。5月28日下午,工作人员选择适宜的山林环境将其放归自然。在山林放飞现场,随着笼门开启,红隼与领鸺鹠相继振翅腾空,迅速融入郁郁山林。此次救助行动不仅展现了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阶段性成果,更向社会传递了“尊重自然、科学保护”的生态保护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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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天琴:每年的春夏时节正是幼鸟“出飞”的季节,时常会发生幼鸟“落巢”的现象。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没有明显外伤,不在马路中间,建议不要干预,更不要试图自行捡回家喂养。如果幼鸟有受伤或是生病,可以直接联系我局进行专业救助,我们的救助电话是0713—4232442。

(作者:浠水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程玉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