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行】“小微车辆”文明劝导在行动!

为全面提升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广大“小微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5月25日,按照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暨小微车辆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县委县政府组织县委社工部、团县委、县公安局等多部门,投入200余名警力、168名志愿者在城区20个重点路口路段开展“小微车辆”文明劝导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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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针对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微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特点,由交警和志愿者组成的劝导小分队结合辖区实际,抓好一早一晚等重点时段,对驾乘“小微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并纠正,对非法加装的遮阳伞篷进行现场拆除并收缴,提醒无牌上路、无行驶证、未购买保险的驾驶人及时办理牌证、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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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充分发挥“路面阵地”的先导性作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等方式,用身边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身边人,通过柔性劝导、精准宣传、全民共治,切实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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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执勤民辅警和志愿者共劝导“小微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00余起,现场拆除遮阳伞(篷)800余个,宣传教育3500余人。

通过“劝导+宣传”双轨工作机制,公安交管部门有效引导群众深刻理解“处罚并非执法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宗旨”的治理理念,显著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小微车辆"安全隐患的认知水平,既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源头治理保障,更为平安浠水建设注入了长效化、系统化的交通安全管理动能。

下一步,浠水县将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小微车辆”整治、城区乱停乱放整治常态化开展专项行动。温馨提示广大群众: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请务必佩戴安全头盔,系牢卡扣;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道行驶;拒绝超员载客、非法加装遮阳伞(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遇到身边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请积极主动劝导,文明交通、携手共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