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天气预测情况,结合我县旱情实际,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要求,将在全县适时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障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顺利开展,特公告如下:
一
作业时间
5月1日-10月30日。
二
作业区域
浠水县全境。
三
作业装备
37mm高炮、BL型火箭发射架。
四
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弹药属于易爆物品,存在一定的故障率,因此,为保证作业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现场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以免发生弹壳飞溅伤人等意外事故。
(二)在作业区域2-7公里内发现有落地未炸的弹头或超重弹片时,发现人不要擅自处理,应速报当地公安机关或当地政府和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作业区域内如发生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当地政府和群众应及时将伤者送医院进行抢救,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和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713-4232332。
特此公告。
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