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动物狂犬病免疫接种点名单公示
广大居民朋友:
为了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黄冈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应当对其饲养的犬只做好狂犬病免疫、登记办证等工作。养犬人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将犬只送至狂犬病免疫点接种,取得免疫证明:(一)幼犬自出生满三个月之日起十五日内;(二)已经实施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犬只在免疫间隔期满前;(三)其他未实施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犬只,自取得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
为推进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经动物诊疗机构申报,部门审核,确定了浠水县可萌宠物医疗中心、哈尼(浠水县)宠物医院、湖北广连农牧有限责任公司3个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点,3个免疫点在接种后提供办理黄冈市养犬登记证服务,市民可就近选择。
附:浠水县动物狂犬病免疫接种点信息表
浠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