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按照工作部署,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低价旅游、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欢迎游客、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重点整治内容

导游乱象方面
1.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
2.导游恶劣服务态度,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行为;
3.旅行社或导游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
4.旅行社对景点、住宿、餐饮等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报名参团;
5.讲解词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
低价旅游方面
1.采取一些节约成本的方式,例如选择低价航班或酒店、降低旅游团的配套服务等。
2.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
强制消费方面
1.在合同中有表述含糊不清、价目不明确,以及条款中的强制消费暗示;
2.合同行程与实际行程不匹配欺骗消费者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中的不法行为,特设立
举报电话:0713—4283571
举报邮箱:270642994@qq.com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视频或图片等佐证资料,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各涉旅企业、广大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