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事)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日前,
湖北省法院选取
全省法院范围内的
十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典型案(事)例,
予以发布。
其中,浠水法院一案例上榜!
案例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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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5月,因罗田县某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罗田县某制造公司、某建材公司与罗田县某镇政府、某公路改扩建指挥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其后,某镇政府未按期办理置换土地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罗田县某制造公司与某建材公司于2024年6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某镇政府、某公路改扩建指挥部未履行协议义务的行为违法,并请求判决交付置换土地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支付违约金178万元、赔偿直接损失30万元。
为及时化解案涉争议,浠水法院引导当事人前往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进行“圆桌”化解,罗田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等成员单位迅速成立化解专班。某镇政府高度重视,“一把手”主动参与“圆桌”化解程序,释明置换土地未能按期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因,积极征询原告意见,并提出补偿方案。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某镇政府一次性支付补偿款98万元。浠水法院对该企业进行案后回访,新建工厂已投入使用,补偿款及时用于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企业权益得到充分、及时、有效维护。
浠水法院并未止于就案办案,以“化解一案、预防一批”为目标,以本案为切入点,针对重点领域败诉案件和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向罗田县政府发送关于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司法建议书,全力推动行政争议由碎片治理向集成治理转变。罗田县政府迅速召开专题联席会议部署落实,开展系列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以实际行动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
典型意义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到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对营商环境建设成果的肯定。本案为涉公路改扩建工程所带来的土地征迁矛盾和被征收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件,处理结果不仅对辖区内类案有示范引领作用,也会影响广大市场主体对辖区营商环境的评价和信心。浠水法院坚持做实行政多元实质化解,一方面充分发挥制度合力,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为基础,积极推动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力促“一把手”参与“当场拍板”,避免重点企业因补偿“缺位”影响后续生存发展。另一方面,抓前端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产生,通过制发司法建议引导行政机关自查自改,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最终力促政通人和、取信于民、立信于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