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税热点问答》
在计征房产税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对于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都应包含地价。这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以及开发土地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等。对于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情况,需要按照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根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0] 121号)
关于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如果纳税人的房产不在同一个地方,那么纳税人需要按照各自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这意味着如果有多处房产位于不同的地方,纳税人需要向各自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分别缴税。请注意,在具体操作时,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相关规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