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九届鄂东民歌大赛的
通 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 立75周年,挖掘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助力强县工程和乡村振兴,推动黄冈文旅融合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文联决定举办“大美黄冈此心安处”第九届鄂东民歌大赛。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市委发展全域大文旅工作部署,讲好黄冈故事,大力开展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主题的现实题材音乐创作,推动全域大文旅高质量发展。
二、 活动名称
“大美黄冈此心安处”第九届鄂东民歌大赛
三、 参赛要求
( 一)参赛内容
参赛作品应突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主题,加强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充分展示黄冈好山好水好文化好物产的比较优势,推动黄冈历史文化资源深化活化物化。
(二)参赛形式
1.比赛分为创作比赛和演唱比赛。
2.创作比赛的参赛作品原则上是2022年1月1日以来本地词曲作家新创作的成型音乐作品(有词有曲有唱),作品版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创作比赛:词曲作者同为或有一方是黄冈籍的作品;词曲作者均不是黄冈籍但著作权属于黄冈 的作品;著作权不属于黄冈但内容反映黄冈好山好水好文化好物产等元素的作品;2022年1月1日以来,由黄冈本地音乐工作者新发掘、整理的民间音乐作品。
3.演唱比赛的参赛人员必须具有黄冈户籍且在黄冈工作、 生活或学习,年龄不限。在黄大中专院校的在读学生也可参加演唱比赛。鼓励参赛选手演唱参加创作比赛的作品。凡演唱参加创作比赛作品的,在评委给出的最后得分基础上加0.1分(10分制)。演唱比赛可采用独唱、重唱、合唱、组合唱等形式。鼓励以伴舞形式助演。
4.每个县(市、区)经初赛选送参加创作比赛的作品不少于2部,选送参加演唱比赛的选手不超过10人(组)。
四、 赛程安排
( 一)创作比赛。以阅评和审听的方式进行,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初评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黄冈市直初评由市群众艺术馆组织。通过初评后的作品进入复评,复评分别评选10首词作和曲作进入终评,终评分别评选作词、作曲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7名。
(二)演唱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黄冈市直初赛由市群众艺术馆组织。通过初赛的选手进入复赛。复赛评选20名(组)选手参加决赛。决赛分别决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若干名。初赛(初评)须在7月底前完成,复赛(复评)和决赛(终评)将于9月在黄州举行。复赛(复评)时,将对进入复赛(复评)的选手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将直接取消进入决赛(终评)的资格。
五、 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的参赛作品、选手向所在县(市、区) 文化馆报名。
浠水县文化馆报名联系人:
陈老师:18271842280
叶老师:13114432999
征集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
欢迎热爱民歌民乐、乐于创作的“音乐迷”们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