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网!浠水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5月7日,浠水县林业局联合县公安局、乡镇综合执法中心组织开展“清网”行动,清除捕鸟网13条,现场救助猫头鹰等野生鸟类6只,以实际行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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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执法人员对可能架设捕鸟网区域进行仔细排查,清除、焚烧危害鸟类安全的捕鸟网及设施,并对违法架设捕鸟网的群众进行警示教育,普及宣传野生鸟类保护知识,全面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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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落实湖北省“清风行动2024”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工作要求,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工作,做到重点季节全覆盖,日常巡查无死角,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植物的违法行为,确保从源头上严管、严治,为野生动植物栖息生存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小知识:“三有”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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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保护动物是指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依据最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点击查看),“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其中兽类91种、鸟类1028种、爬行动物 450种、两栖动物253种、昆虫类96种、蛛形纲动物2种、寡毛纲动物4种。

      浠水县常见的“三有”保护动物主要有:猫头鹰、刺猬、猪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