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工作

为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浠水县民政局印发《浠水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通知,安排部署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移风易俗和基层法治。在规约制定修订中紧紧抓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移风易俗、树立新风正气、公共道德、家庭美德、公益事业办理、集体资产处置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突出“两约”的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一村(社区)一策”、“易记、易懂、易行”。到2023年底,每个乡镇按不低于村(社区)总数10%的比例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试点;到2024年,基本实现村(社区)全覆盖。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村(居)民关心的事项,体现正面倡导和负面约束两方面的内容,在修订完善过程中同步明确执行各条规约相对应的奖励措施,针对违约的情形,提出适当、合理的惩戒措施,既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防止千篇一律、百村一约”。也可根据群众意愿和违约行为轻重选择和采取批评教育、道德红黑榜公开曝光、村内警告、责令改正、扣除积分、取消相关荣誉评选资格、取消村组(社区)相关优惠待遇或福利等具体奖励惩戒措施。

通知还从量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积分台账、规范考评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四方面,明确如何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制度。

后期,浠水县民政局将密切联系各乡镇(区、处),结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季度督查工作,同步对各地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年遴选一批推广成效好的村(社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激励。(通讯员:杨军强 徐惠云)

(作者:杨军强 徐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