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与生活(三十六)

《最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主要特点》

本次“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对原有“六税两费”政策的扩围,体现四个特点:

一是扩大适用主体范围。

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是延续减免幅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在50%的幅度内确定减征“六税两费”。

三是细化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方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将政策红利及时送达市场主体,避免因汇算清缴后的追溯调整增加纳税人办税负担,财税10号公告和税务总局3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具体判定方法进行了分类细化。

四是持续简化办税流程。

本次减免优惠继续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纳税人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同时,对《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等4个申报表单进行了修订,增强了优惠享受的便利度。

那么,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申报享受“六税两费”优惠?

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税务总局3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