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县已启动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就广泛收集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受理内容
(一)违反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问题;
(二)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
(三)未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的特殊检查问题;
(四)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
(五)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 (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
(六)其他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不合理检查及用药问题。
三、举报方式
浠水县卫生健康局:0713-4267135
举报邮箱:xsxwjjyzg@126.com
浠水县医疗保障局:4232019
举报邮箱:769091717@qq.com
浠水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4260393
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为便于线索核实,鼓励实名举报,我们将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浠水县卫生健康局
浠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