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白水井
超限检测站启用交通监控取证设备的
公告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促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文件精神,浠水县白水井超限检测站(中大线S201K135+000处)交通监控取证设备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启用,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违反治超站点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不进站接受治超检测的大型货运车辆,依法进行电子抓拍取证,依法处罚。
请广大货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浠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