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5月7日,浠水聚合新能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刘先生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房地一体”首次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在核验收件材料时,告知刘先生,其提供的材料中缺少住建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暂时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刘先生反映,因该公司属于建筑面积小于500㎡的房屋建筑,符合住户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办市函[2020]645号)文件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住建部门也无需进行监管,故未进行验收,导致公司没拿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此前,不动产登记中心从未收到精减收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相关文件及通知,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易淑球让工作人员暂时先收取刘先生现有资料,并让刘先生先回去等待几天,保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会在最短的时间里给他答复。

随后,中心负责人将浠水聚合新能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事宜迅速组织业务骨干研讨,并及时向省厅、市局及相关专家请教,经县自然源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同意,最终拟定,工程投资额在100万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以下(含500㎡)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提供“建设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可不再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月11日下午,接到通知的刘先生再次来到不动产登记窗口,补充提供了“建设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验收的竣工验收报告”材料,工作人员在整理好该公司前后提供的材料后,很快办理好此项登记业务。刘先生在拿到不动产权证后,不禁感叹:“你们为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特事特办,真是有责任!有担当!我必须要为你们点赞。”      

自2020年4月我县不动产登记被列为全市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的试点单位以来,为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县不动产登记坚持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核心、以“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杜绝跑多次”为原则,以打造环境好、氛围好、服务好、评价好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氛围为宗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