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12月30号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了解,这次考试对象主要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庭庭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县法院、县检察院考试对象采用司法人员试卷,其他考试对象采用行政人员试卷。考试内容涉及《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检验拟任职人员综合素质,考察其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次任前考试,是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环节。通过测试,进一步增强拟任命干部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雪聪、黄建文就严明考试纪律作了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