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病毒监测结果公告

为进一步防范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超市、快递物流、公共交通、进口物品企业等重点场所新冠病毒污染和重点人群感染风险,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县疾控中心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方案》、《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省重点人群核酸应检尽检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在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中采集冷冻食品、环境、进口物品和从业人员样本开展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共采集样本3584份,其中,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竹瓦镇卫生院、团陂镇卫生院等18家医疗机构采集环境样本900份,对集中隔离场所柏曼酒店采集环境样本100份,对中百仓储浠水店、鑫宜佳城市广场、溢香楼采集冷冻食品和环境样本410份,对韵达快递、圆通快递、中通快递等采集环境样本300份,对浠水火车站、环通客运站采集环境样本300份,对洛曼劳仕公司采集进口物品和环境样本100份,对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快递物流、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公共交通等场所从业人员采集样本1474份,所有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我县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对全县重点场所和人群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信息,并对监测结果定期开展研判,精准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期云南省德宏州,上海市浦东新区、青浦区、静安区、杨浦区,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哈尔滨市,北京市海淀区,陕西省咸阳市,广东省广州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部分地区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建议市民如无必须,不要前往该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返浠前向返回地所在村(社区)报备,持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返浠,返浠后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登记、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市民外出时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不聚会、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要购买进口和中高风险地区商品,如必须购买,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及时做好外包装和商品消毒处置和手卫生。同时,根据疾病防控需要及时接种流感、水痘、肺炎、新冠病毒等疫苗,预防冬春季常见传染病的发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异常、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浠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4日